一、所需要的材料:
出具身份證明,一般由被出具人(也就是自己)帶著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不收任何手續(xù)費,可能有些派出所會收取一定的工本費(即打印紙張)。而且身份證明開具工作當天便可以完成,也就是說被出具人當天便可以拿到身份證明。
二、所需流程:
在為了簡化工作流程,方便居民辦事,出具戶籍證明時,被出具人需要將戶口本的【戶主頁】、【被出具人頁】放在一張A4紙上一起復印后帶到派出所,然后派出所查看身份系統之后,在復印件上加蓋派出戶的身份專用公章,即為身份證明了。
三、需要配合戶口本:
復印出戶籍證明。
四、一般性申請人:
公民申請人:申請出具戶籍信息證明的,應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請人居民身份證;(二)申請人需要出具戶籍信息證明的原因說明。此外,委托他人辦理的,還應提交委托書、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戶口簿;公民申請人為監(jiān)護人的,還應提交監(jiān)護人和被監(jiān)護人居民戶口簿。
五、可用專用章代替:
市民戶口簿遺失,如果確實急需戶籍證明的,警方稱可以將身份證復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記表復印件到派出的所加蓋戶籍專用章,可作為戶籍證明使用。
六、附屬材料準備:
面對居民還有職工家屬城鎮(zhèn)戶口的申報落戶工作也是非常關鍵的。一般可以由本人持落戶的申請書;還可以由被投靠人所在的單位或者是相關的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文件;同時,投靠人的原籍戶籍證明也是非常重要的;還有結婚證的原件以及復印件。
七、可以委托他人辦理:
申請人需要出具戶籍信息證明的原因說明。此外,委托他人辦理的,還應提交委托書、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戶口簿;公民申請人為監(jiān)護人的,還應提交監(jiān)護人和被監(jiān)護人居民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