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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診斷證明書(原主治醫(yī)生開具并注明:建議使用口服類/或注射類麻醉藥品止痛)。 2、患者戶口頁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原件及復印件。 3、取藥人(只能指定專人取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證明材料(村委會或社區(qū)開具蓋章,再到屬地派出所簽字蓋章)。 5、CT掃描診斷報告單或病理檢查報告單(二者有一即可),可憑病人及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在檔案室打印。 6、掛號(掛“全科醫(yī)療科”號)。 7、醫(yī)務部簽字(奉天樓5樓)。 8、辦卡。 9、“麻卡”有效期為兩個月,到期后必須重新?lián)Q卡才能購藥。換卡所需資料及手續(xù)同首次辦卡。 10、中途變更取藥人、變更供藥醫(yī)院,或由口服、外用劑型變更為注射劑型,視同到期換卡。換卡所需資料及手續(xù)同首次辦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