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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1-07-05 13: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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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條件:《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在本市的居住地址或者其他登記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在30日內(nèi),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現(xiàn)居住地的街道(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信息變更手續(xù)。
申辦材料:1、《上海市居住證信息變更申請表》(各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供);2、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原件;3、變更住址信息的,需要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住所證明;4、變更姓名、性別、民族、戶籍地等身份信息的,需提供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和相關證明材料,公民身份號碼變更的還需提供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
申辦流程:1、根據(jù)工作人員指導填寫《上海市居住證信息變更申請表》;2、工作人員查驗核對申辦人證件信息及相關書面材料;3、工作人員根據(jù)《上海市居住證信息變更申請表》填寫內(nèi)容,在系統(tǒng)內(nèi)變更相應信息;4、變更在滬居住地址的,當場在《上海市居住證》上變更居住地址;5、變更姓名、性別、民族、戶籍地等身份信息的,由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在系統(tǒng)內(nèi)提出變更申請(需重新制證),當場打印《上海市居住證信息變更受理回執(zhí)》交持證人。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重新制作的證件后,會在2個工作內(nèi)通知申辦人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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